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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章 航行、停泊、作业

第五十六条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用船舶执行军事任务、公务船舶执行公务,遇有紧急情况,在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航行、停泊、作业有关规则的限制。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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