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章 附则第一百二十条有效外国籍公务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航行、停泊、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的外国籍军用船舶的管理,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一百一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