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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七章 城乡融合

第五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在保障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健全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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