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第七章 知识产权第五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施专利等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储备,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市、区财政资金支持的应用性研究开发项目,应当以高价值知识产权的产出作为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