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本规定关于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规定,适用于衡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湖新区管委会。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