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尊崇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密切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带头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形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保证时间和精力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等工作。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