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在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