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保护与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共利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