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属地负责、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