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本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卫生单位、卫生社区(村)等卫生创建活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情况纳入评选内容。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