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实施细则所称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