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章 选民登记第二十三条有效选举结束后,选民名单以选区为单位整理汇总,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保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