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