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第六章 网络安全监督与保障第四十六条有效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应当与信息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满足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所需经费列入项目预算。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