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与玉林市人民政府、茂名市人民政府协商建立九洲江-鹤地水库流域水质保护协作机制,依法开展环境监测、预警、执法、应急、纠纷解决等合作。

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