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生态恢复与治理第五十五条已修改生态恢复工程应当严格执行营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人工草地建植等生态恢复工程技术规程,制定生态恢复整治技术、生态治理修复技术标准。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4月8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