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