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