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李庄古镇保护条例/第四章 传承与利用第三十八条有效李庄古镇景区管理机构和李庄镇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李庄古镇传统饮食文化环境,发掘李庄特色饮食文化的典故、传说、轶事,鼓励支持创新产业运作模式。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