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李庄古镇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李庄古镇景区管理机构和李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汛减灾工作,保证其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行,组织参与防汛抗洪防灾减灾工作。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