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九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五十六条有效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罢免的程序和要求按照选举法第十章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