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并采取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