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第三十四条有效中介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行政许可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向消费者超标准收费,不得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中介活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