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办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