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太阳辐射、风、热量、云水、负氧离子、温室气体等气象探测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科学建设,提高气候资源及其变化的监测能力。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