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四章 选区划分第二十六条有效在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按照当地的民族关系和居住状况划分选区,各少数民族选民可以单独选举,也可以联合选举。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