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三章 代表的名额和分配第十七条有效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选举法的规定重新确定。依照前款规定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将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情况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