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归侨、侨眷职工在批准出境探亲期间的工资、假期等方面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可以参照前款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