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台(站)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播放、传输以及广播电视工程与设施的建设等活动。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