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八条有效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由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级地震监测台网(站)组成,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级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经费,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列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