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并通过节能宣传周、节能企业、节能社区等形式和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节能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