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生产、转换、储存和消费,节能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利用,节能服务以及节能管理等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