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应急预案第三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管道事故,应当立即报警,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为报警以及应急处置、救援提供便利,不得阻挠。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