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宣传和教育,普及可再生能源应用知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