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第三章 开发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规定利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已建民用建筑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