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人居环境,预防控制疾病,提高公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广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