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法治保障第六十七条有效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持在中小投资者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专业领域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