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四章 选区划分第十八条有效区县(自治县)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