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回族等少数民族的传统清真饮食习惯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下称生产、经营)的动物源性及其衍生物食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