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七章 社会信用的环境建设第六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诚信教育发展规划,在全社会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结合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