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服务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供货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供货者追偿。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