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本条例所称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