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居住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和户籍在本自治区而居住在自治区外的公民,以及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遵守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