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校环境教育第十二条有效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生活习性,启蒙幼儿认识自然环境,培养珍惜自然资源、关心和爱护环境的意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