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三章 运营与改造第三十条已修改鼓励城镇集中开发建设的区域规划建设区域建筑能源供应系统、城市再生水系统和雨水综合利用系统。规划用地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应当编制雨水利用专项规划,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和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设置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十二层以上住宅设置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