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不得搞委托投票。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