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三条有效本自治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分别由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宁夏军区和驻宁部队选举。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