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确定。
依照前款规定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三十日内将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情况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重新确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二十日内将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情况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