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应急保障第五十二条有效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铁路沿线地震、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报告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向铁路运输企业通报灾害防治和险情灾情等信息。铁路运输企业接到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或者减轻自然灾害对铁路运输安全的影响。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