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设立慈善信托,受托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信托财产合法性声明、信托文件、信托财产交付证明等材料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不享受税收优惠。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